一个自然人股东设立 · 财产独立 · 年度强制审计
一、设立条件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,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,章程由股东一人制定,不设股东会,股东作出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签字后置备于公司。
二、财产独立要求(重点)
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,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因此务必做到: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严格分离、独立记账核算、每年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,留存完整审计报告。
三、一个自然人的限制
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